其他
5月6日零时起,海南汽油销售价格上调1.05元/升,恢复征收汽油通行附加费
点击“直播海南”关注公众号获取最新信息
《条例》第六条规定“汽油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购买汽油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我省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 元/升。自2020 年5月6日零时起,我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上调1.05元/升,恢复征收汽油通行附加费。
《条例》第七条规定“柴油机动车辆按照核定的征费标准计量和征收标准定额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和具体缴费方式由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从5月6日零时起恢复征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柴油机动车辆按《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计量及具体缴费方式等问题的规定》予以征收。
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拖拉机、军队、武警部队车辆等免征车辆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附加费政策。
来源: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编辑:黄露莎
审核:孙殿洋热点推荐
● 最高温39℃!海南“五一”假期天气出炉,至于台风……●曝光!琼海这4人终生禁驾!
●琼海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及活动轨迹